“对,人。可它不是指superstar,而是高效的团队。任何个体,步伐一乱,都是随时可以抛弃的棋子。”
听得谭斌悚然心惊,她想问程睿敏:“你呢?你是不是那个乱了步伐的棋子?难道对弃子的命运你也能安然接受吗?”
不过即使有酒壮胆,她也不敢就此发问。
程睿敏忽然笑了,笑得充满讥诮和自嘲。他说:“我跟你说什么呢?我自己就一塌糊涂。用尽心机,蹉跎半生,也不过如此。”
话中的辛酸似乎一言难尽,饶是铁石心肠,谭斌也不禁动容,却不知道怎么接话。沉默片刻,她说:“您这么年轻,哪里就说得上半生?”
“人生七十古来稀,马上就三十五了,难道不是半辈子?”
谭斌认真地点头,以证明程睿敏的算术做得没错,七十的一半,可不就是三十五?
程睿敏则向吧台后的调酒师做了个手势,“GinMartini,谢谢。”他转头问谭斌:“你要不要来点儿?”
谭斌慌忙摇头。平时陪客户是迫不得已,闲暇时间她可不愿再虐待自己可怜的肝脏。
酒精的重要作用之一,就是使人的其他肌肉放松,舌后肌肉的功能却空前强大。程睿敏的闲话果然多起来。
“回想这些年,其他记忆一片空白,就是自一个会议室走进另一个会议室,一个城市飞往另一个城市……”
谭斌暗暗叹气,对自己说:看见没有?人不能太闲,闲了就开始思考人生,眼前就是个现成的例子。不过他尚能侃侃而谈,应该还处在低级阶段,未到纠结我是谁、谁是我的最高境界。
她提醒程睿敏:“一会儿你还要开车。”
程睿敏侧头看她,扬起一道眉毛:“我当然记得,不过你会送我回家,对吧?”他属于那种酒精敏感体质,半杯酒下去就春上眉梢,眼眶四周隐隐泛出粉色。
谭斌偏过头,没有任何理由,脸唰地一下就红了。
程睿敏的话,亦真亦假,调戏的成分太浓。其实更过分的风言风语,她尚且能应对自如,今晚不知为何频频发挥失常。
过了九点半,酒吧的乐队开始演出,贝斯、吉他响成一片,说话要扯开嗓门。两人索性沉默下来,专心欣赏演出。
余永麟终于打电话过来,说夫人身体不爽快,实在出不来了。谭斌挂了电话有点儿黯然,愈加在心里检讨自己的过分。余永麟到底过不了这一坎,换作是她,恐怕也难以平心静气地面对曾经的下属。
程睿敏征求谭斌的意见:“我们也走吧,明天你还要上班。”
“好。”谭斌叫过服务生结账。
“三百八十二。”服务生按照惯例,把账单递给程睿敏。
谭斌起身去抢:“我来付,今儿是我麻烦你,怎么能让你出钱?”
程睿敏却攥住她的手,眼神暧昧:“我说过,是我的荣幸。”
晦暗的环境和灯光,更借着酒意,愈发显得他眼珠乌黑,波光流转。
谭斌觉得掌心滑腻腻的,顷刻冒了汗。她想抽回手,程睿敏却握紧不放,颇用了点儿力气。她放弃努力,近乎哀求地看向他。
程睿敏忽然一笑,若无其事地放手,接过找回的零钱,然后说:“走吧。”
谭斌的车停得很远,两人走过去花了七八分钟。
程睿敏问她:“心情好点儿没有?”
谭斌据实回答:“一身冷汗。”
程睿敏仰起头笑,似乎完全明白她在想什么。盛夏的晚风带着潮湿的暧昧,将他的恤衫和长裤吹得紧紧贴在身上,现出美好的身段。办公室里中规中矩的西服衬衫,曾把这一切掩盖得完美无缺。
谭斌沉默地发动车子,等着程睿敏上车。他却关上车门,向她挥挥手。